——來源:信用中國
為構建和諧師生關系,關注研究生學業(yè)、就業(yè)壓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教育部日前發(fā)布關于印發(fā)《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的通知?!稖蕜t》要求,研究生導師應帶頭維護學術尊嚴和科研誠信,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對與研究生聯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擔相應責任。
長期以來,廣大研究生導師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為國家發(fā)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個別導師存在指導精力投入不足、質量把關不嚴、師德失范等問題。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表示,制定導師指導行為準則,劃定基本底線,是進一步完善導師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導師崗位職責,建設一流研究生導師隊伍的重要舉措。
在嚴格遵守學術規(guī)范方面,《準則》要求,秉持科學精神,堅持嚴謹治學,帶頭維護學術尊嚴和科研誠信;以身作則,強化研究生學術規(guī)范訓練,尊重他人勞動成果,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對與研究生聯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擔相應責任。不得有違反學術規(guī)范、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等行為。
在把關學位論文質量方面,《準則》提到,導師需加強培養(yǎng)過程管理,按照培養(yǎng)方案和時間節(jié)點要求,指導研究生做好論文選題、開題、研究及撰寫等工作;嚴格執(zhí)行學位授予要求,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嚴格把關。不得將不符合學術規(guī)范和質量要求的學位論文提交評審和答辯。
在嚴格經費使用管理方面,《準則》明確,導師應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和學術交流,按規(guī)定為研究生提供相應經費支持,確保研究生的正當權益。不得以研究生名義虛報、冒領、挪用、侵占科研經費或其他費用。
此外,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教育部將把導師履行準則的情況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和“雙一流”監(jiān)測指標體系中,對導師違反準則造成不良影響的高校,將視情核減招生計劃、限制申請新增學位授權,情節(jié)嚴重的,將按程序取消相關學科的學位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