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信用中國
為加強個體工商戶信用建設,推動建立和完善個體工商戶信用評價體系,引導金融機構提供適合個體工商戶發(fā)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服務保障“十項行動”,天津市發(fā)展改革委、市市場監(jiān)管委、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天津監(jiān)管局共同研究擬制了《天津市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指引(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是指由公共信用管理機構,依據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的信用信息,對個體工商戶的綜合信用情況進行分析評價的活動。
《征求意見稿》所指評價對象為天津市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對象為在本市登記且正常經營的個體工商戶。
《征求意見稿》明確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應當基于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信息開展,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以及公用企事業(yè)單位在履職過程中產生或掌握的,可用于識別個體工商戶基本信用狀況的數據和資料。
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共涉及基礎信息、資質認定、行業(yè)監(jiān)管、履約踐諾、社會責任5個一級指標,24個二級指標,反映個體工商戶綜合信用狀況。評價工作以月為評價周期進行,并依據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個體工商戶信用等級。
《征求意見稿》鼓勵金融機構在融資授信過程中參考使用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報告和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對信用狀況較好的相關主體實施便利化融資服務;鼓勵其他經濟社會活動參考使用。
《征求意見稿》強調要推動以個體工商戶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行業(yè)信用評價結果為依據,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監(jiān)管措施,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jiān)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