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印發(fā)《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的通知(財資〔2017〕43號)

欄目:新聞資訊 發(fā)布時間: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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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印發(fā)《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的通知(財資〔2017〕43號)

財資〔201743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資產評估執(zhí)業(yè)行為,保護資產評估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等有關規(guī)定,財政部制定了《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現(xiàn)予印發(fā),自2017101日起施行。

附件:資產評估基本準則

    
201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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