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四〇三號
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guī)定》,生產萬昌大米、松花石、慶安大米、龍井茶、臨海蜜桔、余姚楊梅、紹興酒、段園葡萄、太平猴魁茶、黃山毛峰茶、武夷紅茶、日照綠茶、竹溪黃連、武當酒、吐魯番葡萄干等15個產品的59家企業(yè),分別向產品所在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申請,經有關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審核,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定,現予注冊登記。自即日起核準上述企業(yè)在其生產的地理標志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特此公告。
附件:
59家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企業(yè)名單.docx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