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財政部委托江西財經大學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自2020年9月至11月開展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部分評估事項將采用電話調查方式,現就配合做好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電話調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意接聽調查人員電話。電話調查評估對象采用隨機方式確定,主要為中國政府采購網福建分網發(fā)布信息公告中的聯系人,接聽電話及配合情況與評估結果相關。請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有關單位工作人員注意接聽調查人員電話,電話號碼為:13203829020(河南鄭州),19917936825(江西南昌),15797621383(江西南昌),確因會議、開標等特殊情形無法接聽或未接聽到的,及時做好溝通或回撥說明。
二、客觀說明調查涉及有關內容。接受電話調查評估人員,應客觀、如實向電話調查人員說明信息公告有關情況。因本次評估主要針對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間按規(guī)定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需重新核對信息公告內容或查閱信息公開政策規(guī)定的,應與電話調查人員做好溝通,核對無誤后再進行反饋。涉及信息公開政策的,可向項目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咨詢后反饋。
三、認真做好通知宣傳工作。本次評估涉及面廣,市、縣(區(qū))財政局采購監(jiān)管辦應在當地政府采購門戶網站發(fā)布通知,告知相關當事人電話調查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積極配合。同時,組織開展已發(fā)布項目信息、監(jiān)管處罰信息的自查工作,信息發(fā)布不規(guī)范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在10月8日前整改到位。
四、加強檢查督導。市、縣(區(qū))財政局采購監(jiān)管辦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工作,對于不配合調查、不認真自查整改,給福建政府采購透明度評估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行為,要責令改正。違反信息公開法律規(guī)定的,依法追究責任。
福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2020年9月25日